问ˇˇ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ˇ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ˇ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、买轿车ˇ这种行为有过失吗ˇ应该如何忏悔ˇ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ˇ
索达吉堪布答ˇ佛陀在《教王经》中说ˇ“为了身体ˇ我们可以舍弃财产ˇ为了生命ˇ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ˇ而为了正法ˇ财产、身体、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。”当然ˇ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ˇ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ˇ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ˇ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ˇ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。
ˇ在有种ˇˇ比较严重ˇ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ˇ经常贩卖佛ˇ、佛经、佛塔ˇ这是非常有过失的。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ˇ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。实际上ˇ如果将这些卖佛ˇ、佛经、佛塔的钱自己使用ˇ过失是极为严重的。宁可自己饿死ˇ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。
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ˇ“如果以前毁坏过佛ˇ佛塔ˇˇ在应该如何忏悔ˇ”智悲光尊者的《功德藏注疏》里面说ˇ“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ˇ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 。如果毁坏过佛ˇ、佛经和佛塔ˇ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ˇ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。”比如说ˇ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ˇ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ˇ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ˇ以前如果卖过经书ˇˇˇ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ˇ且以高价在卖ˇ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ˇ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ˇ这样非常不好ˇˇˇ在就要印两本经书ˇ然后再忏悔ˇ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。
有些人问ˇ“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ˇ可不可以呢ˇ”如果你自己没有ˇ用这些利润ˇ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ˇ这也没有什么过失ˇ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ˇ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ˇ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ˇ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ˇ但实际上就ˇ为了自己牟利。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ˇ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ˇ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。
世人为了身体ˇ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ˇ为了保住生命ˇ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ˇ但是为了保护佛法ˇ按理来讲ˇ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ˇ这就是我们的使命ˇ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。可是ˇ在的佛教徒ˇ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ˇ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ˇ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ˇ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ˇ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。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ˇ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。这样没有必要ˇ你要学佛ˇ就要如理如实地学ˇ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。堕地狱的因ˇ外面的社幷会上比比皆是ˇ不需要用这种方式ˇ
问ˇ对于流通佛ˇˇ经书ˇ印刷经书ˇ从中获取利润ˇ有ˇ关戒律的指示么ˇ
如果居士所办印刷厂不能印刷经书获取利润ˇ那么普通人的印刷厂印刷经书获取利润有罪么ˇ
如果开办流通店面ˇ所获利润ˇ全部用来弘法利生ˇ是否有过失ˇ为了维护店面运转的费用ˇ比如工人工资ˇ是否可以从利润中出。
仁禅法师答ˇ首先ˇ我们必须了知ˇ作为一名佛弟子ˇ佛ˇ是所皈依对境之佛宝ˇ经书是所皈依对境之法宝ˇ是绝对不可以求利心而出卖的ˇ否则将毁坏自己的皈依戒。若是已受菩萨戒的居士ˇ见人买卖佛ˇ经典等ˇ必须救赎。《梵网经菩萨戒本》第31“不行救赎戒”ˇ“佛言ˇ佛子ˇ佛灭度后ˇ于恶世中ˇ若见外道一切恶人、劫贼ˇ卖佛菩萨父母形ˇˇ及卖经律……若不赎者ˇ犯轻垢罪。”藕益大师《合注》云ˇ“或如法流通经典ˇ不犯。”
因为经律中有佛弟子不能卖经书的规定ˇ所以佛门中有人就说ˇ“经书不可买卖ˇ好心以成本价出售以流通经典ˇ也会犯皈依戒ˇ”此实因噎废食ˇ好心反成毁法ˇ
若以好心弘扬佛法ˇ开办流通经典的店面ˇ所获利润拿着用来弘法利生ˇ又有何过ˇ实属功德无量ˇ应当合掌赞叹ˇ印光大师《文钞·复李德明ˇ即李炳南ˇ居士书》ˇ“此各书皆赠阅ˇ其印书费从何而来ˇˇ今学佛者甚多ˇ若能赠阅ˇ则谁不愿请ˇ何不ˇ看照本流通ˇ此则要请多少则付多少。半价流通及全赠流通ˇ乃有制ˇ。若通作赠阅ˇ勿道印资无来源ˇ而印刷及包扎之人ˇ不知用若干人方能了事。此事乃明道师所办ˇ光殊不以全赠、半价为然。”又“复江易园居士书”云ˇ“所有近印之书板ˇ通交居士林。彼似开佛学书局ˇ以广流通ˇ不过彼带有营业性质ˇ比光之只算成本者ˇ当贵近一半耳。”可知印光大师流通经书时只算成本价。
又问ˇ“为了维护店面运转的费用ˇ比如二人工资ˇ是否可以从利润中出ˇ”
答ˇ当然可以。《文钞》“复丁福保居士书”ˇ“有谓阁下谋利之说ˇ亦非无因ˇ阁下以弘法利生为己任ˇ不当效书肆ˇ出一新书ˇ便以新书订价ˇ不论纸张工本。阁下所刊诸书ˇ当于工本外微加少分赢余ˇ庶大法流通ˇ而亦不赔本。倘过于工本数倍ˇ则人将功反议为过矣。”可知印公也许流通经书时ˇ定价可以比成本略高ˇ所获赢余ˇ不可说“利润”ˇ似有求利之嫌故也ˇˇ可作邮寄费等。
关于居士办印刷厂印经书ˇ若为发财ˇ纯为求利心而办厂ˇ前面已讲过ˇ将会毁坏自己的皈依戒ˇ因为对法宝甚为轻视ˇ不尊重故。而普通人办印刷厂印经书ˇ因为他并非佛弟子ˇ没有皈依戒ˇ所以他不犯佛制罪。可见二者是不一样的。
问ˇ宗教用品是神圣的ˇ《梵网菩萨戒经》明文规定“不得贩卖佛ˇ佛经”。之所以这样要求ˇ就是为了维护宗教的神圣性。可ˇ在很多寺院都设有佛经流通处ˇ把佛ˇ、佛经当作商品一样流通。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经意ˇ是否有损于它们的神圣性呢ˇ
济群法师答ˇ传统的经书流通方式主要是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。佛ˇ代表着佛宝ˇ佛经代表着法宝ˇ自然不能以世间的金钱来衡量ˇ更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。但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局ˇ性ˇ基本只能面ˇ教内信徒。设立佛经流通处ˇ可以使更多的人有缘接触佛法ˇ而收取一定的工本费ˇ也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书流通。再者ˇˇ代人有这样的心理ˇ对于免费赠送的法宝往往不知珍惜。所以ˇ在的佛经流通ˇ除免费赠阅的传统外ˇ也开始采取有偿流通的方式。对有些人而言ˇ佛经通过结缘的方式才能保有它的神圣性ˇ对另一些人而言ˇ唯有花钱请来法物才认为是有价值的。所以ˇ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免费还是收费ˇ而是看出发点在哪里ˇ看采用哪种方式的弘法效果比较好。只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ˇ不妨两种方式都用。